商标权人,又称持有者。商标注册成功后,商标权持有者有什么权利义务?今日前海天盈财务代理公司带你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商标持有者的权利。
《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批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并受法律保护,专用权包括如下:
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将商标用于其注册商标已批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并将其用于相关的商业活动。
2.许可使用权:商标局有权按照法律规定,以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准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3.专有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有的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相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任意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似的商标。
4.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相似的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商标注册人有权停止。
5.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按照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6.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按法定程序有偿或无偿地转让其注册商标。
7.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按照财产继承的次序继承。
二、商标权的义务
有权利,自然也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
1.商标者应对其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负责。在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时,被许可人应对其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
2.商标注册人应严格按照法律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其注册商标。
在使用商标时,要注意:
1.注册商标应严格按照在《商标注册证》中核准的注册商标和已核定的商品或服务使用。
2.商标注册人不应自行更改注册商标的设计、图形或其组合;不能自行更改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称.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
3.如果商标注册人超过《商标注册证》所核准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并且标明注册标志,则属于假冒注册商标。
4.商标注册者不得自行转让注册商标。
5.商标注册者有义务使用注册商标。若注册商标在批准之日连续三年停用,则可被法律撤销。
6.商标局准许其使用其注册商标,须订立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证人应当在许可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交合同副本,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以上就是商标持有人在商标注册成功之后,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前海天盈财务代理公司主要提供财税服务,旨在帮助企业家和企业解决创业、财税问题。主要包括代理记账报税、公司变更、深圳公司注册、深圳公司注销、银行开户、商标注册、税务筹划、食品经营、财税咨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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